• 最高院:对于因未交纳上诉费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的案件,能否申请再审?

    关于《规范民事案件上诉费计收建议》的回复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1-03-25 15:03:32赵敏:您好!来信收悉,现就您提及民事案件上诉费收取问题,答复如下:2007年4月1日施行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明确规定了诉讼费用的交纳办法。为规范这项工作,最高人民法院于2007年4月20日专门下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通知》(法发[2007]16号),要求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严格诉讼费用交纳与管理。此···

  • 离婚时同意对方不支付抚养费,事后反悔了还能再主张吗?

    在现实生活中,有的夫妻为了尽快摆脱一段痛苦的婚姻或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会选择在离婚时同意对方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但是,随着孩子的成长,发现自己抚养孩子越来越难,能反悔吗?【基本案情】小蕊与王某系母女关系,父亲吴某与王某于2017年协议离婚,约定婚生女小蕊由父亲吴某抚养,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全部由吴某负担。之后,小蕊一直跟随吴某共同生活,但是直至2022年1月,女儿小蕊一纸诉状将母亲王某告上了法庭,要求支付抚养费。父亲吴某作为小蕊的法定监···

  • 最高法民一庭:一方婚前贷款购房,离婚诉讼中需要提供什么样的证据,才能证明婚后共同还贷?

    问:一方婚前贷款购房,离婚诉讼中需要提供什么样的证据,才能证明婚后共同还贷?答:只要证明还贷的时间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可,无需提供特别的证明。否认为共同还贷的一方须承担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本文以下简称《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

  • 最高院民一庭: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的行为应为全部无效,而非部分无效

    问: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擅自赠与他人的行为无效?夫妻一方将大额的夫妻共同财产擅自赠与他人,显然侵害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但有种观点认为,该赠与行为应认定部分无效,而非全部无效。理由是夫妻共同财产中既包含丈夫的份额也包含妻子的份额,他人所获赠财产中有一半为夫妻一方的份额,一方处分自身份额的意思表示应为真实,他人可取得一半的财产权利。对此在审判实践中应如何掌握?答: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权利,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共同财···

  • 最高法民一庭:夫妻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的赠与行为应为全部无效,而非部分无效 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擅自赠与他人的行为无效

    问:夫妻一方将大额的夫妻共同财产擅自赠与他人,显然侵害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但有种观点认为,该赠与行为应认定部分无效,而非全部无效。理由是夫妻共同财产中既包含丈夫的份额也包含妻子的份额,他人所获赠财产中有一半为夫妻一方的份额,一方处分自身份额的意思表示应为真实,他人可取得一半的财产权利。对此在审判实践中应如何掌握?答: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权利,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非因日常生活需要···

  • 最高法院答复:法院可强制划拨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

    最高法院答复:法院可强制划拨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强制划拨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问题的请示报告》的批复(2013)执他字第14号函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2012)皖执他字第00050号《关于强制划拨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问题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根据你院报告中所述事实情况,被执行人吴某某已经符合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条件,在保障被执···

  • 最高法民一庭:在一审诉讼中,当事人未对诉讼时效问题提出抗辩,二审中提出时效抗辩的,二审法院应否对诉讼时效的抗辩进行审查

    问:在一审诉讼中,当事人未对诉讼时效问题提出抗辩,二审中提出时效抗辩的,二审法院应否对诉讼时效的抗辩进行审查?答:一般情形下,一审中当事人不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应视为其已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在二审中不应允许其重新行使该项抗辩权,二审法院也不应再对时效问题进行审查。但如果在二审期间该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证明权利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而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法院应予支持,即存在基于新证据在二审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应予支持的例外规定。这一例外规定···

  • (附:解读)最高院民一庭:二审期间,上诉人以达成和解协议为由撤回上诉,后未履行和解协议,是否执行一审判决?

    问:二审期间,上诉人以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为由撤回上诉,后未履行和解协议,是否执行一审判决?答:关于这一问题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实践中存在争议。一种意见认为,由于二审期间双方当事人撤回上诉,法院一旦裁定准许撤诉,一审判决即为生效判决,因此,具备强制执行力,应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七条“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执行中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

  • 最高院民一庭:离婚当事人仅唯一住房,又均无能力补偿对方,法院能否判令双方离婚后对该房屋各占1/2产权?

    问:离婚诉讼的当事人只有一套性质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居住,又均无能力补偿对方,法院能否判令双方离婚后对该房屋各占1/2产权?答:这样判决是不对的。因为一物一权是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一个特定物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是一物一权的应有之义。在不具备分别登记产权的条件下,在一个物上判决两个所有权存在,明显违反法律规定,对物权归属的确定性和交易秩序的稳定性造成损害。既然该套房屋的性质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如果在离婚诉讼中不作分割,实际上双方仍然处于共···

  • 值得收藏!48个关于婚姻家事类案件的实务问答

    近年来,婚姻家事类的法律问题逐年增加,该类案件也是民事领域主流案件之一。其中涉及夫妻感情、子女抚养、证据收集、事实认定等,这些均会影响法院判决结果。诉讼程序方面的问题1. 在诉讼中,当事人自愿离婚,并就财产问题、债权债务处理达成一致后,第三人是否能以该调解协议侵犯自己合法权益为由申请再审? 答:离婚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只能是婚姻缔结的双方,不列案外第三人为诉讼当事人。一般情况下,第三人认为调解协议侵犯其合法权益申请再审缺乏法律依据,人民法院···

  • 最高法民一庭:在起诉状、答辩状等书面材料中,当事人明确承认于己不利的事实的,法院是否还需要组织质证?

    问:在证据交换、询问、调查过程中,或者在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书面材料中,当事人明确承认于己不利的事实的,法院是否还需要组织质证?另一方当事人是否还需要举证证明?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于己不利的事实,或者对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须举证证明。在证据交换、询问、调查过程中,或者在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书面材料中,当事人明确承认于己不利的事实的,适用···

  • 受送达人“玩儿消失”时,怎么办?

            问:人民法庭在审理案件时,经常遇到因当事人避而不见而导致诉讼文书送达难的问题。实践中,面对这种情形,往往直接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但是造成了诉讼拖延等一系列问题。应当如何解决这种问题?        答:送达难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经常遇到的问题。2012年8月31日修正的《民事诉讼法》第86条针对2007年《民事诉讼法》第79条规···

  • 最高院民一庭:双方协议离婚后,一方不愿按离婚协议约定,另一方请求法院判令一方按协议约定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是否支持?

            085.双方协议离婚后,一方不愿按离婚协议约定将自己名下房屋赠与子女或他人时,另一方请求法院判令一方按协议约定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是否支持?        答:实践中,经常出现协议离婚后,一方反悔,拒绝交付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赠与房屋的情形。对此,赠与方的理由往往是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

  • 最高法民一庭:原告胜诉,法院应将预收的诉讼费用退还原告,再直接向被告收取

            问:审判实践中,经常遇到胜诉的当事人申请退还其预交的案件受理费的情况。有观点认为,案件受理费问题可在执行程序中一并解决,当事人预交的案件受理费不必退还,这种观点是否正确?        答:此种观点不正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所谓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应理解为胜诉···

  • 遗嘱可以撤回、变更吗?遗嘱的效力如何认定?

            前面,我们说到了《这些遗嘱无效!写遗嘱要按规矩办!》,对遗嘱人的遗嘱能力、遗嘱内容做了分享,也谈到了《遗嘱,这样立才有效!》,对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遗嘱、录像遗嘱做了讨论。这里,再就遗嘱的四种无效情形、遗嘱的撤回与变更、遗嘱处分遗产的限制等做一些必要的介绍。遗嘱无效的情形——四种遗嘱形式《民法典》规定无效【法言俗语】      ···

  • 最高法院:邮寄送达诉讼文书被退回后未采取其他送达方式而直接公告送达的,属违反法定程序

            通过邮寄方式向受送达人送达起诉状、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材料被退回后,未采取过其他送达方式,直接公告送达前述应诉材料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最高法知民申6号       ···

  • 这些遗嘱无效!写遗嘱要按规矩办!

           《民法典》有规定——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

  • 2022,欠钱不还,禁止老赖开车了!

            在法院强制执行中,不乏一些“老赖”往往还在欠着别人钱,开着自己车(轿车“过户”给朋友或亲人,但实际仍由被执行人在使用),四处潇洒,把社会诚信拉低。因此,2022年,有必须对老赖重拳出击,才能让老赖主动还钱。        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驾驶非营运小汽车的···

  • 最高院民一庭:离婚诉讼期间双方都拒绝养孩子,怎么办?

             《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有规定——         第六十条 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以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一般而言,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权利义务的行使和履行是基于亲子关···

  • 最高法民一庭:男方不愿意生育,女方坚持生育,男方是否应当承担抚养义务

            问:怀孕期间,女方起诉离婚并明确表示不要孩子,双方协议约定女方终止妊娠,男方给女方一笔补偿,女方已经拿到补偿款,但事后反悔,又生下孩子。此时,男方是否要承担抚养义务?        答:此种情况下,男方要承担抚养义务。        一方面,司法实践中,男女双方有时会因为生育问题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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